圍觀在廣州公證處的天價“打印機”
發布時間:2014-06-26
圍觀在廣州公證處的天價“打印機”,這是怎么回事呢?原來有媒體報道說,印一張A 4紙規格的材料,廣州市公證處收費竟要100元,堪稱“天價”。日前,有市民到廣州市公證處做網購證據保全公證,打印了13張材料的他竟被收費2000元。消息傳開后,廣州市公證處迅速回應,稱確實存在多收費,但沒有透露更多信息。
公證處的賺錢能力,公眾其實早就領教過。兩年前就有媒體報道稱,浙江桐鄉市公證處的領導去陽澄湖吃螃蟹,公款報賬16萬元,而該市公證處主任,年薪則有80多萬元,其余兩名在編人員,年薪也超過60萬元。
桐鄉市公證處掙錢的秘訣是“效益工資”,顧名思義,也就是“業績提成”。按照《公證法》,公證處的“業務”是為公民提供公證服務。例如,為一套500萬元的房產繼承進行公證,公證處可收取房產價值2%(10萬元)的公證費,公證員再按公證費的20%進行提成,想不高薪都難。
公證處的業務其實是一種公共服務,與政府部門提供的服務在性質上類似。將不以營利為目的的“公共服務”賣出高價,并按企業管理方式搞業績提成,公證處的營利模式實在神奇。按此模式,稅務官的年薪可以按照每年的稅收額提成,財務官的薪水也可以按每年的財政收入提成……
不能說廣州公證處就按打印費搞“業績提成”和“效益工資”,但各地公證處普遍大搞創收的現象是不容置疑的。按照《公證法》,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,不以營利為目的,獨立行使公證職能、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。換言之,公證處在法理上是一個非營利性事業單位,那么,100元天價打印費究竟是怎么執行出來的,實在讓人好奇
追根溯源可以看到,公證制度源于西方國家,對重視產權保護的法治社會尤為重要,但我國公證制度承襲的是蘇聯體制,一直實行行政化的公證體制。2006年頒布《公證法》后,公證機構開始陸續改革為事業單位。跟所有事業單位一樣,改革后的公證處一方面沒有擺脫政府部門的衙門作風,另一方面受到的約束和監督還比政府機構少,實際工作中可以自收自支,借公共服務之名搞創收也就輕而易舉了。
公證處靠的是公證與信用吃飯,如今卻成為鉆營牟利的典型代表。這是改革未競的體現,也是公證制度的荒誕。為了不被黑錢,咱們自帶打印機去公證處吧。當然,如果他們說自帶打印機格式不對,那就沒辦法了。 □孫不熟
對于這種事情還希望國家有關負責人能給出一個解決方案,好做到真正的為人民服務才是。本文用無錫打印機的相關人員整理發出。